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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四措并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3 23:37:50
  一是强化办案主业意识。认真贯彻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案件查办,突出反腐败主业,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把查办案件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考核工作、评价干部。
  二是完善案件查办机制。实行委局领导包片包案责任制,对案件数量、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一包到底。建立案件定期通报督导制度,对各镇、各部门的办案情况采取电话催办、领导约谈等方法进行督办,并实行案件查办每季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和财政、审计、信访等单位的协作,不断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协作。
  三是严格规范案件管理。明确案件管理责任人,对案件线索落实专人集中管理,做好线索流转、协调、办理等工作,确保“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查办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重程序、重证据,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四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的开展办案业务培训,采取以案代训、以会代训、案例分析等多种措施,实行“老带新”、“一带一”工作的方式不断提高办案人员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