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动态创新实践
高级搜索

巴林左旗整风肃纪周检查、月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18 11:36:35
  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动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以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增强纪律观念、提升执纪执法水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主要目标。
  三、将全旗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检查范围。
  四、每两周采取实地摄像或录音、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一次明查,并不定期进行暗访。
  五、重点对各单位机关工作制度建设、工作纪律、服务质量、公车管理使用以及公务接待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六、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按月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集中通报。
  七、对存在问题的个人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处理。年度内被通报1次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被通报2次以上的,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戒勉谈话,由单位写出书面检查,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单位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评优评先资格,或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