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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脉、对好症、下好药” 遏制节日公款送礼风

发布时间:2014-09-03 23:11:00

  临近中秋、国庆双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巴林左旗纪委监察局从找准症结、看清本质、对症下药入手,遏制节日公款送礼风。

   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特点,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市、旗配套规定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干部大会、支部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上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旗纪委监察局立足“清风微载体”平台,通过中秋、国庆节期间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廉政警示教育卡等方式,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目前已发送廉洁过中秋内容的廉洁提醒短信10万余条次,在各部门、各单位发放廉政教育卡共3000余份。

  坚持令行禁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以过节、联谊等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公款私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以及各类会员卡;严禁借节日之名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严禁利用财政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节庆演出;严禁公车私用和借用下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敛钱财。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确保各项规定贯彻执行到位。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做到守土有责,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着力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旗纪委监察局将把握好节前教育、节中检查、节后处理三个环节,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旗相关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