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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年目标”、“月调度”制度 加强派驻机构管理

发布时间:2014-11-14 10:51:05
  年初以来,左旗纪委研究制定了“年目标”、“月调度”工作制度,确保各派驻机构明确自身职责定位,找准执纪监督重点,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突出反腐败主业。
  “年目标”工作制度:对23个派驻(出)机构划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治和预防腐败、监督检查、自身建设四个方面的主要工作目标,要求各派驻(出)机构立足驻在单位实际,在部署派驻(出)机构职责范围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同时,突出重点工作,实现派驻(出)机构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月调度”工作制度: 进一步优化配置,整合派驻(出)机构人员力量,实行重点任务月初安排,临时任务随时安排,并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以上调度会,听取各派驻(出)机构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交叉互检、专项检查等工作方式,有效解决派驻(出)机构存在的履行监督职能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