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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出台“四项制度”落实“八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4-11-14 10:51:34
  一是《关于党政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要求改进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改进文风和会风,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改进新闻报道,注重宣传效果;规范公务管理,维护班子整体形象;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强化工作落实,严肃责任追究。
  二是《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承诺制度》。年初旗各党政班子成员要分别对分管领域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完成进度、完成质量等向旗委、旗政府做出承诺。所承诺的事项要涵盖全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要具体明确,不能压低承诺。因主观原因未实现承诺的要作出检查,践诺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是《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动工作落实制度》。在坚持旗党政分管领导全权负责制的基础上,当一项工作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的分管领域时,由最直接相关的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分管领导协助配合。遇有需要协调配合的重要事项,牵头的分管领导要及时同相关分管领导沟通情况,形成统一意见。
  四是《关于促进领导干部自主学习制度》。做到“四要”、“四有”。即:要向书本学习;要向先进学习;要向实践学习;要向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有计划、有笔记、有思考、有成果。要求每天自学不少于半个小时,每月阅读书籍不少于1本,每季度所做自学笔记不少于5000字,每年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