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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注重四个结合

发布时间:2014-11-13 23:41:36
  一是将信访举报工作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以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信访工作教育平台,坚定执纪为民之心,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注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保障群众民主权利。一方面,采取旗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访、纪检干部干部下访、网络、手机等新型载体受访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另一方面,将举报反映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办理信访举报案件的重点,加大交办、督办和直接查办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反腐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二是将信访举报工作与纠正不正之风相结合。针对当前涉农信访问题较多的现状,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惠农惠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专项治理的方式,重点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涉农、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行业收费行为,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治理,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是把信访举报工作与查办案件工作紧密结合。旗纪委信访室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认真分析梳理案件线索,对受理的来信来访举报件进行认真分析筛选,为查办案件提供优质案源。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委局领导包案查办,大案要案主要领导亲自指挥查办。对转交乡镇等基层纪检组织办理的信访举报问题(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个别乡镇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同时,对符合直查快办的信访举报问题(案件),旗纪委通过全员办案的方式,集中力量加大查办力度,极大地减少了办案时间。
  四是将信访举报工作与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旗纪委信访工作在重点抓好“制度规范、拓宽渠道、协调处理、信息整理、案件查处、督办落实”六个方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信访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并注重从信访举报的受理、呈批、处理、反馈等各个环节入手,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信访件处理程序、规范管理办法和规范公文格式。坚持旗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实行领导包案解决信访问题的制度。组织纪检干部深入基层和信访问题多、群众信访多的苏木乡镇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及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