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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纪委监察局“六抓”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发布时间:2014-11-13 23:43:53
  抓“规范”。一是规范信访基础工作。在各苏木乡镇(街道)、较大系统的单位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制定信访制度并上墙公示,做到有接待室、有登记簿册、有信访案卷、有专人负责处理,确保来访诉求能够及时传达到旗纪委。二是规范信访制度建设。在《巴林左旗纪委监察局关于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有关问题的具体处理办法》、《巴林左旗纪委监察局接待处理集体、越级上访的暂行办法》等40余项制度基础上,实行派驻(出)机构“年目标、月调度”制度及“差异化”目标管理,制定信访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信访举报工作。三是规范案件出口入口。委局各室接收的案件线索,必须第一时间交到信访室登记、存档、分流,其他各室不得私存、私压案件线索,否则按违纪处理。
  抓“渠道”。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投诉渠道。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进一步公开信访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机构通讯地址,向群众宣传纪检监察信访的受理范围。同时,积极推动来访、来电、传真、网络邮箱、短信举报平台等多元化信访投诉渠道,全面实现信访投诉渠道的有效融合、无缝对接。二是实行旗纪委监察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旗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访,受理群众的投诉,并实行首访负责制,谁首次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包案解决问题。
  抓“协调”。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登记工作、及时呈送领导批阅,根据批示及时交办、转办。实行案件线索三级把关制度。所有信访件交由信访室把关,先登记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再报分管副书记会同分管副局长提出处理意见,疑难、复杂及社会影响度大的信访案件交由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处理意见,保证信访案件“件件有回应”,防止案件线索的流失。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合理区别纪检监察业务与非纪检监察业务受理范围,认真记录并及时登记向领导汇报,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向来访群众解释清楚并协调联系受理部门。
  抓“信息”。一是不断完善旗、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建设,通过基层信息员,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初步形成三级联动的信访网络体系。二是进一步依托各苏木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纵向利用好各行政村(社区)维稳员的基础作用,加强信访信息的收集整理,做好信息的深度开发利用,使广大农村牧区信访问题能及时反映到纪检监察部门。
  抓“查处”。一是领导重视信访案件核查工作。委局把信访案件核查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委局领导包案查办,大案要案主要领导亲自指挥查办。二是认真分析梳理案件线索,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对受理的来信来访举报件进行认真分析筛选,从中筛选出案件线索具体、可查性较强的进行初步核实,对线索模糊,可查性不强案件全部交由信访室直接办理,防止重复访的发生。三是实施委局全员查办信访案件。信访件的初核和查办始终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除了加强信访室和检查室对信访件查办外,还实行委局其他室查办信访案件,通过全员办案,提高了信访案件查处力度。
  抓“督办”。旗纪委监察局不断加大对信访案件办理工作重点、原则、流程、方法等监督力度,对基层纪委(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组等定期督查通报。一是实行信访件督办制度,每季度由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带队深入到各基层纪委及派驻(出)纪检组对交办、转办信访件进行督办,对于信访件办理不力的单位和部门,旗纪委将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二是实行信访件通报制度。旗纪委监察局每季度对信访举报及案件交办、转办办理情况进行全旗通报,通过案件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各地区、各单位对于信访问题的重视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