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廉政教育廉政文化
高级搜索

辽代御史台制度

发布时间:2014-11-13 16:09:31
于静波


  御史之名,《周官》就有记载,职责就是盖掌赞书而受法令,战国时期其职责变化不大,仍为“记事之职也”。御史另一个名称是“柱下史”。到秦代,御史制度正式建立,具有了监察职能。“御史,秦官也,按问有御史”。御史地位大为提高,御史大夫成为与太尉、丞相并列的三个主要官员。汉承秦制,御史大夫协助丞相,执掌全国最高监察权。御史所居之署,汉称御史府,后汉以来称为御史台,也称作兰台寺。魏晋南北朝时期御史台成为皇帝直接控制的监察机关,隋唐时期,御史台制度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辽承唐、宋制,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年)在中央设置御史台,使之成为辽朝中央最高的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对朝廷百官与地方官员的监察。其长官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副官。辽太宗会同元年,“置宣徽、阁门使、控鹤、客省、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判官、文班牙署”。会同九年(947年),命御史大夫耶律解里等人,奉召入汴。
  御史台这一监察机构在辽代始终存在,御史大夫与御史中丞职位既有实际官职,也有虚封,御史台属南面官,汉人也有出任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官职的。
  辽代在御史台下,还设有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辽史》卷58,卤簿仪仗人数马匹之条记载:“御史大夫一人,侍御史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监察御史一人,……御史中丞二人。”由此可以推断,辽代在御史台之下,应该设有三院。
  据向南先生所编《辽代石刻文编》记载:刘宇杰,统和八年(990年),授彰武军节度副使,兼监察御史,“观风察俗,克清有截之规,求瘼安民,大致无私之政。”十五年(997年)又兼殿中御史。刘日泳,任来州刺史,又兼殿中侍御史,“为残民以无居,自良臣安抚”。常遵化任霸州观察判官兼监察御史、京内巡检使后,“顿得盗贱屏迹,豪户洗心”。辽圣宗时的赵匡禹,廉恪,备察政能。特加遂州观察使、兼御史大夫、知临海军节度使事,“公乃覃信惠,去烦苛,劝农桑,缮庐舍。考未三载,治洽一同”。
  御史台的职能主要是监察各级官员,检举各级官吏的失职、渎职或其他的违法行为。监察的范围非常广泛,自皇太子以下,无所不纠。“御史掌纠察,以绳百僚;……臣有违法,则御史封章”。究其根源,是维护皇权的需要,是保证封建统治长治久安的需要,是统治阶级内部行政制约机制的自我调节。辽代的御史台制度在其监察制度中较为重要,强化了皇权,惩治不法官吏,维护统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