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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忠直的刘伸

来源:巴林左旗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11-13 16:13:06
马二利


  刘伸(?-1086),字济时,宛平人。重熙五年,考中进士,是辽道宗时的名臣,《辽史》称其“忠直”。他不畏皇帝,犯言直谏,不畏惧当时权倾朝野的大奸臣耶律乙辛,为人忠直、断案公平、为政清廉。
  刘伸在任彰武军节度使掌书记、大理正时,向皇帝陈述罪案,皇上正在和近臣说话没有理他,刘伸就说:“臣下听说自古帝王都重视人命,希望陛下查看臣下的奏章”。皇帝听了非常惊讶,提升他为枢密都承旨、暂代东京副留守。
  皇帝下诏要迁移富人去充实春州、泰州,刘伸认为不妥当,于是就进谏阻止了这件事。皇上升任他为大理少卿,他断案公平,因为熟知法律而又宽容,所以审查冤案而保全性命的人很多,人们因为他而没有被冤枉的。在任充崇义军节度使时,处理政事务求简明安静,从来不骚扰百姓,史书记载出现了喜鹊和乌鸦同巢的奇事。刘伸也因此受到百姓的爱戴和皇帝的褒奖。
  道宗皇帝经常对大臣们说:“当今忠诚正直的人,只有耶律玦、刘伸罢了”。这也引起了北院枢密使耶律乙辛的嫉妒和不满,当时耶律乙辛权倾朝野、气焰嚣张。在任参知政事时,皇帝对他说:“你不要怕宰相”,刘伸说:“臣下连耶律乙辛都不怕,为什么怕宰相呢”。他始终保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畏强权、清正廉直的本色,这更使得耶律乙辛怀恨在心。于是纠结党羽,共同排挤诋毁刘伸,最后贬为保静军节度使。皇帝虽然想重用他,一度加官太子太保、升任上京留守,但耶律乙辛还是借故将他调去镇守雄武军,最后刘伸以崇义军节度使节解甲归田。
  在田居故乡时,逢燕、蓟地区百姓饥荒,刘伸每天造粥赈济灾民,救活的人不可胜数。大安二年(1086年)刘伸去世,百姓纷纷悼念、皇帝也非常悲痛,赏赐他安葬费用。
  刘伸一生勤俭忠直、不畏强权,史书评价他三次在大理寺任官,秉公执法、人无冤枉,户部供职期间,朝廷和百姓全都富裕起来,是和耶律玦齐名的忠诚正直的官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