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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贺全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巴林左旗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5-25 20:31:36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6年11月20日,赤峰华夏职业学校副校长王贺全为其女儿举办婚礼,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多名教师的礼金16800元。2017年5月,旗纪委给予王贺全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6800元。

   赤峰华夏职业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马占全,党总支副书记徐永利,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全旗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戒,自省自律,做好表率,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敬畏纪律、严守规矩、改进作风、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

   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做到真管真严,敢抓敢严,常抓常严。

旗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收敛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一案双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