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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八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

发布时间:2014-11-10 23:34:38
2014年1月28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一项十分重要的部署,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 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全面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进一步聚焦中 心、突出主业,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 予的职责,带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 点,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评价。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不清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纪检监察机关 存在执纪监督不严、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等问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作风漂浮、衙门习气等问题。大力推进“三转”,使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 学、作风更加务实,才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转职能,其要旨是严格按照党章、党内 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就 是“大包大揽”,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转职能,就要改变 这种“不堪重负”的状况,理清思路,抓好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转方 式,其要旨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建立约谈制度,改进执纪办案模式, 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主要任务,等等,一年的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也给了我们重要启示。继续把这些措施落实好,并根 据新的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推进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纪检监察工作就能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转作风,其要旨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 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关键在广大纪检 监察干部。要坚决防止“胸中无数办法多,情况不明决心大”的漂浮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信任不 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牢记“两个务必”,常怀戒惧之心。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 忍,以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
  
  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三转”抓实了、转到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能抓准,方法就能改进,作风就能过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