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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亚军:关于“两个主体”和“三转”的认识和思考

发布时间:2014-11-13 22:43:14

巴林左旗教育局纪检组长     常亚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中纪委提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新要求,我做为纪委派驻教育系统纪检组组长更应充分认识“三转”要求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突出反腐败主业。现就对“两个主体”、“三转”的认识和思考和大家学习交流,以开创教育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一、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越位。多年来,各单位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存在着误区,认为任何工作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因此所有涉及到的重大或社会敏感工作的开展都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有时甚至纪检监察部门包揽一切、无所不管,规范办学综合治理、校安工程招标、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实施和重大决策的落实都离不开纪检监察部门,“事事牵头,样样主抓”,扮演着看似“非常重要”的角色,实际上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由监督变替代、牵头成包办,一定程度上混淆了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界限,越位行使工作职权,导致单位业务部门在推进工作时存在拖、推、躲的现象发生,工作得不到很好落实。
  (二)错位。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被职能部门推到监管主体、实施主体和执法主体的位置,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常常冲锋陷阵。教育系统在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的处理过程,安排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有时在突发事件中还充当“救火队长”,负责处理冲突较为激烈的矛盾。例如:教育系统领导在阳光招生、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认为只有邀请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与了,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实际是把纪检监察机关当作“护身符”,规避一些职能单位的检查,使监督出现“空档”从而造成错位。
  (三)缺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靠经验办事,解决根本问题的针对性建议较少,开展工作习惯于听命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因循守旧。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没有按照职能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分解,致使工作的目标、措施、时限、责任非常模糊。不能很好的起到参谋、协调和监督作用。
  也正是因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着越位、错位、缺位等突出问题,中央纪委提出“三转”要求,加以解决。
  二、如何推进纪检监察部门实现“三转”
  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的学习,深化对当前反腐倡廉严峻形势的清醒认识,全面践行“三转”要求,聚焦反腐败主业,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转职能,坚决围绕办案主业这一核心来执纪、问责、把关
  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明确职责权限,解决越位问题。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纪委承担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同级、指导下级明确职责任务,监督主体,要严格区分专门监督和职能监督、层级监督、政务督查的职责边界,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履职方式上,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替代、协调不越位,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集中精力履行好监督和惩戒职责。教育系统纪检组已经同系统党委进行深度沟通和交流,把纪检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认真的梳理,达成共识,坚决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二)转方式,强化事后监督,确保轻装上阵
  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科学监督执纪。不断改进监督检查的形式和方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问责作用,改变和纠正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 一是思想观念的转变。按照“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的思路开展工作,决不能将执法监督等同于执法检查,将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将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避免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现象。二是监督方法的转变。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针对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约谈。调整思路,由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的结果监督,有针对性地查处腐败问题。 三是监督重点转变。将工作重心聚焦反腐败斗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监督作用。
  (三)转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办案质量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首先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作风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同时要牢固树立执纪必先守纪、监督必被监督责任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再有就是加强法律法规和办案知识的学习,做为我本人以前从来未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对于纪检监察领域的各项工作都特别陌生,所以系统的学习是近半年来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对上级文件、领导的讲话、会议的部署、法律专著等等的学习,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所以,只有通过以上途径,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打造一支能力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办案质量。
  只有清醒的认识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对“两个主体”的界限有清晰的界定,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坚决“三转”,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我相信,我们教育系统纪检组的工作一定会做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