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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奎:学习“三转”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14-11-13 22:47:08

巴林左旗民政局纪检组长     王晨奎

  根据旗纪委的安排部署,我认真的学习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纪检工作面临的新环境,完成新时期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纪检监察任务,在实际工作中履好职、尽好责等问题,需要我们继续解放思想,提高综合能力。下面,我就围绕“三转”学习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
  一、转职能,做到“三个定位”
  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就必须要找准定位,做到尽职不越位、帮忙不添乱。一要把自身定位在服从服务上。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委整体工作的一部分,我们要在谋划工作、部署工作、开展工作上,一定要从有利于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从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出发,有利于提升班子战斗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出发,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起到维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二要把作用定位在监督约束上。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把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寓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融入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确保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能够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三要定位在解决实际问题上。要结合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积极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努力使纪检监察工作贴近民生,取信于民。
  二、转方式,把握“三种关系”
  纪检监察机关转方式,就必须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好各种关系,只有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才能实现纪检监察目标取向与所在单位工作方向相协调,才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一要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与所驻单位的业务工作的关系。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所驻单位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参加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 “三重一大”事项的全程监督,推动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二要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监督是为了把工作干好,是对做好工作的最大支持。我们既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又要把开展监督检查作为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工作的有效手段,及时查处工作拖拉、作风不实甚至违法违纪的案件,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聚集正能量,有所作为。三要把握好惩处和保护的关系。一方面,要对违纪问题敢查敢管,做到不漏不错;另一方面,要加强教育,以预防为主,多在廉政教育上下功夫,多在警示预防上下功夫,常敲响警钟,常打预防针,使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三、转作风,做好“三个表率”
  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转作风,就要勇于担当、严于律己,树好自身良好形象,取信于民。转变作风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珍惜岗位,珍爱岗位带来的荣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一要做政治坚定的表率。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其他一切有用的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对背离党性的言行态度鲜明,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保障政令畅通。二要做真抓实干的表率。工作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要全力以赴抓好旗纪委全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大力弘扬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良好风气,立足本职工作,干好本职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每项工作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我们要忠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形象和威信,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时刻做到讲政治、讲大局、讲正气、讲奉献,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干扰,经得起考验,恪尽职守,尽心尽责,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总之,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举措,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上级意图,不断解放思想,推进制度创新,强化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要求自己,以适应新的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